本文作者:linbin123456

国企信托-德州齐河城投债

linbin123456 2023-02-15 156
国企信托-德州齐河城投债摘要: 爆款国企信托23个月标债项目区域唯一发债主体融资,当地第一平台担保济南50公里都市圈副中心区域【国企信托-德州齐河城投债】【要素】1.5亿,23个月(固定到期日2025年1月6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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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款国企信托23个月标债项目
区域唯一发债主体融资,当地第一平台担保
济南50公里都市圈副中心区域
【国企信托-德州齐河城投债】
【要素】1.5亿,23个月(固定到期日2025年1月6日到期),按年付息(1月6日)
【收益】100-300万:7.3%-7.5%
【资金用途】投资于齐河城投发行的债券
【发行方】齐河县城市经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当地第一大发债主体,实控人为齐河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总资产377.80亿元,净资产195.37亿元,资产负债率48.29%;主体信用评级为AA。
【担保方】齐河城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当地最大的基建持股平台,实控人为齐河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总资产345.20亿元,净资产190.46亿元,资产负债率44.82%。

政信知识:

不判刑

    属于行政处罚,处罚方式有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

     工程转包判刑几年 不判刑

    属于行政处罚

     处罚方式有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的程度民事责任的方式,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中国《建筑法》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

    第六十七条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从而将此两类行为定性为违反行政法禁止性规定的行为,而《合同法》也有同样规定禁止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

    承包人由此所实际取得的收益,根据建筑立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类同于出借建筑法定资质的建设施工企业因出借行为取得的利益,和无资质建筑企业因借用资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取得的利益,均属于非法所得,应由法院在诉讼中予以收缴

    对此,在实践中要严格把握承包人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的外延范围

    

国企信托-德州齐河城投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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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nbin123456本文地址:http://www.ccbca.org.cn/zhengxinxintuo/21838.html发布于 2023-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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