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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武隆仙女山新区开发债权转让项目

linbin123456 2023-01-07 179
重庆市武隆仙女山新区开发债权转让项目摘要: 【重庆市武隆仙女山新区开发债权转让项目】AA政府控股平台担保+2.6亿应收账款质押【产品规模】2亿元,分期发行【产品期限】1年期/2年期【付息方式】季度付息(3.18-6.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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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武隆仙女山新区开发债权转让项目】
AA政府控股平台担保+2.6亿应收账款质押
【产品规模】2亿元,分期发行
【产品期限】1年期/2年期
【付息方式】季度付息(3.18-6.18-9.18-12.18)到期还本
【起息时间】每周二、周五起息,
【起投金额】10万起投,以1万的整数倍递增。
【预期收益率】
一年期:10万-50万-100万:8.5%-8.8%-9.2%
两年期:10万-50万-100万:8.8%-9.1%-9.4%
【资金用途】补充融资方流动资金

新闻资讯:

骗农村合作医疗诈骗罪应当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66条当中的规定来判断是否构成诈骗罪,如果说已经达到骗取的数额较大的程度,将会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来进行处罚,如果说数额巨大,三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骗农村合作医疗诈骗罪咋定? 一、骗农村合作医疗诈骗罪咋定? 骗取农村合作医疗的,如果骗取数额达到较大的,构成诈骗罪,要依据诈骗的具体数额进行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农村合作医疗怎样办理 1、各社区以户为单位进行审核、登记,并进行微机录入,打印出参保人员名单,并收缴费用; 2、街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对全处参保情况进行汇总,核实计算出总参保费用即个人、社区、街道应缴纳费用,并收缴个人和社区负担费用

     上缴到区财政局; 4、组织各社区携带打印出的参保人员名单及其电子版到开发区人寿保险公司办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然后发放到参保人员手中; 5、参保人员患病后持合作医疗卡到定点医院就医; 6、参保人员患病在区内住院时,出院后凭医院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身份证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在就诊医院实行现场审核、报销;在区外住院应在出院后5日内凭医院门诊病历、住院费用清单、转诊证明、用药处方、原始医疗费收据、身份证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到开发区人寿保险公司办理报销手续

    大病门诊医疗费用、符合晚婚晚育年龄的孕妇保健费用、农村合法生育家庭生育费用报销同区内住院病人,携带相关材料在就诊医院实行现场审核、报销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办理对于普通的老百姓来说是非常的重要的,如果说在这个过程当中有着采取捏造事实的方式骗取新农合保险,那么将会构成我国《刑法》当中的诈骗罪,必须要对此进行严惩,通常情况下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征收补偿协议应该由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如果被征收人的亲属签订代签的,一般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但是有书面或口头委托的除外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由家属代签,有没有效 涉及经济利益的签字,需要格外谨慎

    现实当中,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的情形是非常多的,而征收房屋的就需要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

    进行经济补偿时,就需要签订征收补偿协议,那么亲属代签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有没有效呢?下面由爱土拆迁律师团为大家进行相关知识的科普解答

     一、亲属代签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有效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征收补偿协议应该由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如果被征收人的亲属代签的,一般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但是有书面或口头委托的除外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二、如何防范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存在的签字风险? 第一,未与任何拆迁主体签订书面协议,或只是签了空白协议

     很多被拆迁户来咨询律师时,总是会提出自己没有任何材料

    有的被拆迁户甚至领了部分拆迁款,但是没有人跟他们签协议

    有的被拆迁户被逼迫签了空白协议,但是具体协议内容一概不清楚

     这是在签署拆迁安置协议时,常常会遇到的风险之一,该风险一方面因被拆迁户不懂法而起,另一方面因政府的强势或自身违法而生

    因此,不签协议或逼迫被拆迁户签署空白协议,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尤其是对补偿款数额、安置房套数等问题上,都极容易产生纠纷

     第二,虽然签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是签订协议的双方主体并不适格

     在多起非正规房屋征收项目中,诸多房地产开发商作为协议甲方与被拆迁户签署拆迁协议

    这直接与拆迁相应法律法规相违背,也与合同相对方主体是否适格存在冲突

    除了开发商作为合同甲方外,还有政府设置的临时拆迁指挥部与被拆迁人签署的拆迁协议

     目前对于这种情形,法律上并不存在太大的障碍,但是一旦涉及诉讼,对于被告主体的选择,同样需要进行明确

    当然,现实项目中,合同乙方,即被拆迁户也存在合同签订主体不适格的情形,比如房屋性质是公房,房屋产权人属于父辈,或者有其他权利人等等

    因此,当不具备主体资格的一方签署了拆迁补偿协议,同样存在协议效力与协议履行等法律障碍

     第三,拆迁双方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中,对于房屋的具体面积、门牌号等在协议中约定不清

     造成潜在的协议约定不明,继而造成协议双方,尤其是协议甲方在履行协议时相互扯皮

    对于此种情形,《民法典》也做了明文规定,即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因此,即便合同约定不明,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拆迁协议签订双方完全可以协议补充,无法协议补充时,应当依照合同相应条款或交易习惯进行确定

     以上知识就是爱土拆迁律师团对亲属代签补偿协议是否有效的问题进行的解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征收补偿协议应该由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面是以被征收人的亲属签订的,一般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但是经过被征收人委托的情况除外

     而在征地拆迁实践当中,地方在拆迁时,骗签的情况也不少,因此,被征收人应当在拆迁时应当叮嘱亲人不要轻易签字,以免上当

    毕竟要推翻一份已签字的拆迁协议还是很困难的

    

重庆市武隆仙女山新区开发债权转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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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nbin123456本文地址:http://www.ccbca.org.cn/zhengxinxintuo/16093.html发布于 2023-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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