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linbin123456

威海中基债权1号

linbin123456 2023-01-05 185
威海中基债权1号摘要: 信托同款!信托同款!信托同款!中国温泉之都,长寿之乡威海市政信来袭!首次定融融资!国资局下属平台,双平台担保!【威海中基债权1号】【项目要素】:总规模1.2亿,自然季度付息,打款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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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同款!信托同款!信托同款!中国温泉之都,长寿之乡威海市政信来袭!首次定融融资!国资局下属平台,双平台担保!
【威海中基债权1号】
【项目要素】:总规模1.2亿,自然季度付息,打款当天成立计息
12个月:10-50-100-300W:8.4%-8.6%-8.8%-9.0%
24个月:10-50-100-300W:8.5%-8.7%-9.0%-9.3%
资金用途:用于中基科教城园区的建设施工。(本园区总投约1.45亿元,计划引入海洋新材料、海洋生物技术等七个前沿高新技术产业的变革性技术成果,建成集海洋科技新材料、海洋生物制药研发、人工智能、3D打印等产业化多位一体的综合示范园区。)
【融资方】
中基南海xx公司,为威海蓝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00%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文登区国资局,截止2022年10月底总资产为62.5亿元!!
【风控措施】
1、担保方一:威xx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当地国有资产管理局,业务在当地基础设施建设中具有区域垄断性,2021年收到政府补助4.4亿元。总资产356亿,负债率较低仅为57%,公开发债主体,评级AA,多只债券存续中并晚于本项目到期。
2、担保方二:文登xx资有限公司,总资产达339.51亿元,文登区国资委100%控股,是文登区重要的城市开发建设主体,具有区域垄断性,公司资产规模稳定增长,综合实力较强,违约风险低。
3、转让方以其持有的对威海蓝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6亿优质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
【经济和财力】
威海市,为中国温泉之都,长寿之乡,中国最宜居城市;文登区位于烟台、威海、青岛三个市的中心区域,绿色和科技百强区;2021年,威海市(GDP)3017.7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2.39亿元;2021年,文登区(GDP)539.9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76亿,其中税收收入33.52亿!

新闻资讯:

最新《收养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权利,制定本法

    第二条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第三条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收养编最新版全文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收养编最新版全文是什么 第五章  收   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零九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第一千零九十六条  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

    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

    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零九十九条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第一千一百条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第一千一百零一条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第一千一百零三条  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八条和第一千一百条第一款规定的限制

     第一千一百零四条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

    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第一千一百零七条  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本章规定

     第一千一百零八条  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零九条  外国人依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

    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其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并与送养人签订书面协议,亲自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前款规定的证明材料应当经收养人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一十条  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二条  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氏,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氏

     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  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

     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综上所述,收养关系属于一种与公民的人身和财产都密切相关的民事法律关系,如果遇到此类民事纠纷,收养关系当事人首先应当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新版有一定的了解,然后在此基础上向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咨询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因为收养关系是依法成立的,那自然意味着也是可以依法解除的

    目前可以解除收养关系的途径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当事人之间协商解除,而要是不能协商达成一致或者出现了什么争议,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这种方式达到解除收养关系的目的

     法律规定收养关系是否能解除 一、收养关系是否能解除 收养关系可以依法成立,也可以依法解除

    收养关系的解除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协议解除;一种是通过诉讼解除收养关系

     通过以上说明,就是说在我国,父母与子女是收养关系的,收养关系时可以解除的

     二、在我国,解除收养关系需要哪些条件? (一) 依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 1、 必须当事人同意

    就收养方而言,须得养父母同意,就被收养方而言,养子女已成年时,经养子女同意即可;养子女尚未成年时,须得养子女的生父母或原送养的监护人同意,养子女已有识别能力的,还须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2、 当事人对财产生活已有适当处理

    协议解除收养婚姻可按等级或公证办理,公证机关办理解除收养程序的,可按申请、审查、办证三个环节

    当事人达成收养协议的,可按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公证机关进行解除收养关系程序办理

    符合解除收养程序,双方财产问题上也无争议,是可以解除的

     (二) 当事人依法要求解除的: 在我国,解除收养关系需要哪些条件?如果一方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另一方当事人不同意的,一般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节,调节无效的,可起诉到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人民法院处理解除收养的纠纷,应当坚持保护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保障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双方的利益,根据不同情况实事求是地妥善解决: 1、 养父母和生父母反悔,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人民法院查清事实,听取被收养人的意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处理

     2、 养父母不尽抚养义务,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利,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应予解除

     3、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的恶化,无法继续公共生活,一方坚决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可准予解除

     4、 养父母发现养子女有生理缺陷或者其他病症,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不予解除

    但生父母在送养时有意隐瞒的,可准予解除

     收养关系本身就是通过一些法律手段建立的,虽然之后也会适用《婚姻法》等相关法律中关于亲生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但是这一关系确实可以解除的

    按照《收养法》中的规定来看,解除收养关系分为了两种方式,即协议解除和诉讼解除

    很多时候当事人之间无法协议解除收养关系或者因为解除产生了争议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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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中基债权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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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nbin123456本文地址:http://www.ccbca.org.cn/zhengxinxintuo/15844.html发布于 2023-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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